录取规则
1.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采取远程网上录取。
2. 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顺序志愿调档比例为120%(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
3.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
4. 学校在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对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可根据整体专业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调剂。
5.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等级2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投档后录取规则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原则;上海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中文科学生数学需达C及以上或高考成绩100分以上,理科学生物理高考成绩需达80分及以上。
6. 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详见当地教育部主管部门已公布通告。
7. 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总分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8. 艺术类录取规则:①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②录取时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排名。③在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9.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10.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56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11.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过程中,与学校取得联系,自愿放弃就读的考生,若逾期未按规定发送退档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可能被录取。为保证被录取考生的权益,学校最长可能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12.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七、奖学、助学办法
1. 为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4000元/生•年)、二等奖(3000元/生•年)、三等奖(2000元/生•年)等。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设立校级各类单项奖学金,该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2. 为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学校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八、毕业与就业
1.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 学校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九、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按时向学校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其收费标准如下:
1. 本科专业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年)
学费
(元/年·人)
备注
建筑学
文理
五
18000
风景园林
文理
五
18000
城乡规划
文理
五
18000
土木工程
理工
四
180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理工
四
160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理工
四
17000
工程管理
文理
四
15000
工程造价
文理
四
18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文理
四
16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
四
16000
机械电子工程
理工
四
14000
软件工程
文理
四
14000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
四
14000
物联网工程
理工
四
1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四
13000
会计学
文理
四
15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
四
13000
市场营销
文理
四
13000
工商管理
文理
四
13000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
四
13000
网络与新媒体
文理
四
15000
环境设计
文理
四
18000
视觉传达设计
文理
四
18000
法学
文理
四
13000
2. 专科专业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年)
学费
(元/年·人)
备注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
三
11000
工程造价
文理
三
12000
会计
文理
三
10000
艺术设计
文理
三
12000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床位可通过网上自助选择),收费标准根据物价局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学生公寓配置情况表:
学生公寓配置情况表
配置情况
1000
元/人•年
1300
元/人•年
备注
床位数
4人/间
6人/间
独立床位
√
√
上面是床、下面是书桌和衣柜
独立卫生间
√
生活阳台
√
一体化洗漱台
√
公共洗澡间
√
公共洗漱间
√
公共卫生间
√
空调
√
√
空气源热泵系统
(热水系统)
√
弱电网络系统
√
√
智能水电表系统
√
4. 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规定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附则
1.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根据情况处理学籍状态。
2.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入学资格。
3.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非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介入招生工作。招生有关事项,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4. 本章程由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23-65112864(F) 65112863 65112862 65112861 15111812616 15123812616 18883212616
招生咨询QQ群:2266935点击加入群、64816957点击加入群
电子邮箱:cskjxyzb@cqucc.com.cn
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qucc12616
腾讯微博:http://t.qq.com/cqucc12616
招生就业处微信号:重大城科招生就业处(ID:cqucczb)
学校微信号: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ID:Our_cqucc)
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106室(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邮编:400044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
邮编:402167
学校网址:http://www.cqucc.com.cn(电信网)
http://cqucc.cqu.edu.cn(教育网)